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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烟台市乐鱼官方网站(中国)有限公司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已于6月1日正式施行

  leyu乐鱼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15日讯 11月15日,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新一轮《烟台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内容和今后的园林绿化事业发展新举措,烟台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平,烟台市园林建设养护中心副主任王良增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为加强城市绿化管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健康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烟台市城市管理局在前期认真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起草了《烟台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

  按照立法程序,烟台市城市管理局将《办法(草案)》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向社会征集了意见和建议。市司法局根据有关上位法规定和立法技术规范,对草案进行了审查修改,召开了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专家论证会和有关部门参加的立法协调会,对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和有关部门提出的100余条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论证,并对《办法(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经有关部门会签同意后形成初稿,于今年4月17日提请烟台市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研究,最终《办法》内容通过审议并获得签发,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上一轮《烟台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于2007年签发,距今已16个年头,原有《办法》中很多内容已不适应当前形势发展要求。新一轮《办法》中再次对各部门职责要求进行阐述,还有各部门间的协作问题,市直各部门要对照部门职责明确城市绿化工作任务,并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内城市绿化工作的指导;各区级专业部门则应以《办法》内容为准则,全面推进和指导辖区绿化工作;烟台市所属县级市则应根据《办法》内容,对已颁布实施的“绿化办法”内容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级各部门要主动作为,协同发力、全面动员、全员参与,切实将新一轮《办法》内容落到实处。市城市管理局作为全市绿化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协调、监督、指导职能,严格督导落实《办法》内容,确保以最短时间全面推动实施。

  城市绿化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共推共进,逐项细化责任分工,对城市绿化工作短板、弱项实施攻坚。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市财政局要保障城市绿化资金正常投入,保障绿化补偿事宜的正常开展,并将城市绿化工作纳入到国民经济发展领域;市公安局要协同市城市管理局等做好打击违法占绿毁绿、破坏古树名木和外来物种入侵等违法犯罪活动,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与支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协同市城市管理局做好城市绿化相关规划工作,划定城市绿线范围并公示保护,控制好绿化规划用地总量,并将其纳入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内容,同时保证各类城市绿地规划设计应符合国家、省级有关标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附属绿地符合《办法》规定的标准要求,保证立体绿化、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等顺利推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要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审批程序,做好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审批工作;其他单位、各区要不等不靠,按照《办法》规定职责分工和相关要求扎实开展本行业、本辖区绿化工作。

  当前,烟台市各区城市绿化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市民关于城市绿化建设、管理和保护等工作参与热情度不高,尤其是老旧居住区改建项目中附属绿化建设与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等矛盾比较突出。根据新一轮《办法》要求,将城市绿化管理纳入到各单位、各区评价通报体系中,通过开展自查、区域互查和实绩考核等方式,督导层层落实。持续开展社会层面绿化宣传工作,宣传内容包括:为何要开展城市绿化工作、城市绿化具体内容、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和“国家园林城市”等殊荣所创造的城市区位优势和全市近几年的城市绿化工作成果等内容。为提高宣传效果,印发了《办法》宣传小册子,使民众更易理解和学习,积极引导市民参与到城市绿化中来。同时,市城市管理局还将积极做好《办法》普及培训,使各职责部门、单位熟知业务和职责内容。充分利用现有的新闻媒介,通过公众号等渠道,大力宣传《办法》内容和民众享有的权力、义务等,营造良好的城市绿化环境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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